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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统良
(2010年11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围绕怎样开展好2011年新农合工作这一主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前面,县卫生局局长、县合管办主任郭德军同志回顾了我县一年来新农合工作,对全县新农合工作作出了基本估价,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扎实开展好2011年度新农合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新农合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国务院台出的“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实施新农合是为民谋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减免农村税赋后出台力度最大、覆盖最广的助农、惠农政策,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实施新农合,从根本上讲是为老百姓谋福利。中央提出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逐步实现全民医保,让中国公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实施新农合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
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已构成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主旋律。“十二五”规划不仅是国家的规划、各级政府的规划,也是一个人民的规划。强调关注民生、富民为主,其实质体现的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实现既要“国强”又要“民富”的战略性转变。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安定民生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我国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已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可望取得更大进展,这必将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实施新农合是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注民生的重点工程。
我们必须站在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将新农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新农合工作的原则是“党委引导,政府组织,财政监管,卫生服务,农民享用”,组织开展好新农合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责无旁贷,是尽天职、尽义务,也是做善事、积德。
二、精心组织,切实提高新农合的参合率
(一)认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新形势
2010年全省平均参合率已经达到95%,全市已经达到93%,但我县仅86.57%,居全市末位,射洪县委、县政府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将受到较大影响。从全县的情况来看,2010年仅有9个乡镇全面完成90%参合率,另21个乡镇未完成任务,年度目标考核将逗硬扣减目标分。多数乡镇未完成2010年参合任务,客观上的原因主要是全县近7万失地农民转了城市户口,主观上原因还是组织不力,宣传不到位。由于参合数据每年12月底截止,2010年参合率根本无法补救了。我们只有做好来年的工作。2011年全县参合率目标必须定位在95%。2011年全县新农合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乡镇为单位参合率达到95%以上。
(二)明确新农合的新政策
根据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11年新农合政策在过去的基础上发生较大变化,我们在宣传、发动、解释时,必须把这些变化讲清楚、讲透彻。
新农合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基本医疗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根本上讲,新农合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支持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开展新农合,本质上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不仅不会赚钱,各级财政反而还要投入大量资金,绝对不同于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为了解决“农民无钱看病、有病不看”这个问题,国家补大头,农民自己出小头,是为了给农民群众建立起医疗保障体系。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在宣传时,才能把农合政策讲清讲透。
2011年新农合政策发生了两个方面变化。一是农民个人缴费增加10元。2011年我县参合农民筹资总额达到15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增加10元/人,达到30元/人,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达到120元。二是参合农民享受的政策补偿发生变化。参合农民生病住院将得到更多的费用报销。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起付线各降低100元,报销比例各提高5%,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报销比例再提高5%。农民得到的实惠将更多。
2011年继续执行的政策:一是住院报销封顶线仍为30000元。二是继续执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甲级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每人每年享受25元门诊医药费用补偿。2010年参合农民未享受门诊统筹补偿的可于2011年5月31日前继续享受。2009年参合农民的新农合磁卡2011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三是继续对农村弱势群体实行特殊关爱政策。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个人缴纳的经费仍由县民政部门、县残联代缴,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五保户生病住院,农合报销时提高10%的比例,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在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四是住院报销程序不变。参合农民生病住院,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就能立即得到报销;在县外住院,住院后带上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到所在中心卫生院报销,费用在2万元以上,到县合管办报销。
(三)必须广泛宣传,把新农合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今年新农合宣传的难点是农民缴纳的30元中必须统筹5元。市上统一规定,农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统筹额度不得低于5元。以前,我县农民缴纳的钱,全部以代金券、磁卡的形式返还给本人了,今年农民不仅要多缴10元,而且还要统筹5元,只剩25元了,农民不容易接受。要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接受政策,这就成了宣传难点。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宣传:一是农民缴纳的钱增加到30元,国家的补助增加到了120元,个人还是只占了小头;二是基金总盘子增加了,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的比例也要相应提高,农民的实惠将越来越多,甚至比干部职工住院报销的比例还要高了;三是新农合政策本身是一种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个人缴纳的钱中拿出5元钱来进入统筹基金,这是体现互助,只有先尽互助的义务,才能享受共济。
为切实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县电视台、电台将制作专题节目进行集中宣传报导;县合管办将2011年新农合相关政策进行归纳和准确描述,录制了宣传光碟,将在会上下发各乡镇;各乡镇务必要召开好村组干部会、群众大会,层层动员;除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外,还应采取发放资料、手册,张贴广告,举办专栏报付典型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各乡镇、各村都要坚持每天早、中、晚三次宣传播放录音光盘,连续宣传1个月。只要我们把宣传工作做到家了,农民群众才能自觉踊跃参加新农合。
(四)坚定信心,确保参合率达95%。我县开展新农合工作已有7年。一方面,各级财政逐年加大了资金投入,农民缴的钱只占小头,各级财政投入的钱占了大头,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何等关爱农民群众的健康,这是我们坚定信心的关键。自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补助金额达12755万元,省财政补助金额达8007万元,县财政补助金额达3574万元。另一方面,我县实施新农合七年来成绩非常显著,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群众普遍欢迎,这是我们坚定信心的基础。全县绝大多数农民享受到了新农合政策的好处,得到了实惠。2005年以来,合作医疗基金通过通过住院报销、门诊补偿、二次补偿、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慢性疾病门诊补助等形式,直接支付参合农民的经费累计已达23695万元,全县已有180092人享受到住院费用报销,报销金额累计已达19239万元;绝大多数参合农民通过代金券、磁卡等家庭帐户和记帐式门诊统筹享受到门诊医药费用补偿,门诊补偿金额累计已超过2500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3129人次享受到顺产补助330万元,平产免费366万元;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合自己不用缴钱不说,生病住院由新农合基金、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基本上不缴钱;此外,参合农民中有1600人次因生大病重病住院享受到了年终二次补偿,二次补偿金额达472.45万元。各乡镇必须精心组织,确保参合率达95%。一是必须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加。要动员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全员参合,一家人要么都参加,要么都不参加。近年全县有多起因为没有全部参合,未参合的人报不了帐的情况。不要因为我们的工作疏忽而使农民群众产生怨气。二是必须规范筹资工作程序。坚持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统一代收,开具专用票据。五保户、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按国家规定代缴。在开具票据时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填好参合登记表,建好参合农民基础台帐。三是要切实做到应参尽参,不漏一人,千方百计确保以乡镇为单位参合率达95%的目标。四是务必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筹资任务,过时不律不再收缴,收缴的经费上级也不予认可。对2010年未达到全县参合率平均水平的乡镇,县政府目标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果这些乡镇未完成2011年参合任务,将扣目标分2-3分目标分。
三、强化管理,促进新农合工作常态化
(一)加强县级部门的协调配合
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相关制度,搞好人员培训,加强对各医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和简化就诊程序,积极做好新农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运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县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监管,确保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安全有效。县物价部门要履行药品和诊疗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
(二)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规范新农合服务。新农合制度能否稳定、健康发展,核心是管理问题。近年来,我县通过借鉴、探索,总结出一套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行之有效的的管理措施,包括准入管理、协议管理、垫付管理、保证金管理、“三限管理”等,这些措施和办法,对于控制住院费用过快上涨,减少参合农民自付费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将来的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否向参加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新农合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关键。从领导到医务人员一定要认识到,为参新合农民提供优质、方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把新农合作的管理作为关键环节,从建章立制抓起,建立健全新农合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真正把这些救命钱用在生病的农民身上。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资、挪用,保证新农合资金能够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二是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大力整顿农村医疗市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取缔非法行医;要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降低医疗成本。
三是要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拓宽优秀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的渠道,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是要加强药品监督。药监部门要加大药品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新农合服务机构;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医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加强工作实施的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派工作组就乡镇组织参合的情况进行一到两次专项督查,对工作懈怠、组织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并扣目标分。各乡镇11月底要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12月底全面完成参合任务。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监管,重点监管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医疗收费,努力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参合农民住院报付水平。最有说服力的还是参合农民。2011年新农合方案调整后,乡镇卫生院实际报付比必须达到65%以上,县级医院报付比必须达到50%以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参民得实惠,让农民满意。
同志们,搞好新农合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推进新农合作工作,为构建和谐射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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